越南最新消息

ZaloFacebookTwitter列印Copy link
越通社河內-6月16日,國家主席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公佈關於頒布越南第十五屆國會和國會常委會通過國會《關於修改、補充《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若干條款的決議》、《地方政府組織法》(修正案)和《人口法令》第十條修改補充法令的決議的國家主席令。
國會法律與司法委員會主任黃青松,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副主席兼秘書長阮氏秋河,國家主席辦公廳副主任範清河,內政部副部長張海龍,衛生部副部長阮氏蓮花,國會辦公廳副主任阮文顯主持新聞發布會。
《關於修改、補充〈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若干條款的決議”包括兩條內容。其中,第一條對現行憲法的5個條款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包括第9條、第10條、第84條第1款、第110條和第111條);第二條規定了該決議的生效時間、縣級行政單位終止運作的安排以及過渡條款。本決議自通過日(2025年6月16日)起生效。 決議明確規定:越南祖國陣線是政治聯盟組織,是各政治組織、政治社會組織、社會組織,以及各階級、社會階層、民族、宗教、定居國外的越南人中具有代表性的人士的自願聯合體。
越南勞動總會、越南農民協會、胡志明共產主義青年團、越南婦女聯合會、越南退伍軍人協會是在自願的基礎上成立的政治社會組織,代表和保護組織成員、會員合法、正當的權益;在越南祖國陣線中與陣線的其他成員組織相互配合、統一行動。
根據決議,越南的行政單位劃分為兩級:省和中央直轄市及其以下的行政單位,具體由法律規定;特別行政經濟單位由國會設立。
地方政府將在上述行政單位設立,由國會依據農村、城市、島嶼等特徵設立人民議會和人民委員會。特別行政-經濟單位的地方政府由國會另行規定。
決議明確指出:自2025年7月1日起,全國撤銷縣級行政單位。
《地方政府組織法(修正)》共7章54條,並自通過之日起(2025年6月16日)正式生效。
該法體現了革新思維,旨在實現現代化地方治理、促進發展、消除瓶頸、疏通資源,滿足各地方乃至全國在新紀元實現快速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國會通過該法律更具歷史意義,為越南首次實施兩級地方政府模式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關於行政單位劃分及其地方政府組織問題,法案確立了全國統一的兩級地方政府組織模式(省級和鄉級),明確劃分各級政府的任務、權限和機構體系;為特區地方政府模式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據。同時,政府已對有關行政單位、地方政府的組織和運作原則等內容進行了調整和補充,確保組織結構精簡高效、權責明晰、貼近人民、更好地為人民服務,徹底貫徹「地方決定、地方執行、地方負責」的原則,發揮地方政府的主動性、創造性、自主性和責任自負精神。
在權力劃分原則的基礎上,法案對兩級地方政府(省級和鄉級)的任務和權限進行了全面重構,確保各級任務和權限劃分清晰、不重複、不交叉,符合現代地方治理模式。同時,為各行業法律依據《地方政府組織法》規定省級和鄉級政府在專業領域的具體任務與權限奠定法律基礎。
從三級地方政府轉向兩級地方政府模式的轉變是一項具有歷史意義的重要改革。為確保轉換過程中的連續性、順暢性和穩定性,草案已就組織機構、人員安排、行政處理流程及運作機制等可能在實務上出現的問題作出全面、系統性的規定。
制定《人口法令》第十條修改補充的法令為進一步製度化黨關於人口工作的主張、路線和政策;規範每一對夫婦和個人在生育方面的權利和義務,保障人權和公民的基本權利,在人口工作中平等對待男女,致力於維持全國人口更替水平穩定,縮小地區間、主體間生育水平差距。
該法令自2025年6月3日起生效。 (完)